刑法(即刑事法律)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那些在非法拘留中使用暴力造成残疾,通过酷刑勒索口供或收集暴力证据而导致被害人残疾,虐待被监管人并导致残疾的,聚集“打砸抢”而致人重伤甚至残疾的人,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强迫他人卖血造成伤害的,处以故意伤害罪,并给予刑事法律处罚。 这些法规是拟制法规,并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备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